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关于2023年高压工商业代理购电
分时电价告知书
依据2021年11月25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86号)、2021年11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997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高压代理购电用户工商业分时电价告知如下,请您根据分时电价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用电负荷调整,避免用电成本突增。
一、执行时间及范围变化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以外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商场(110千伏安以下)超市等不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调整为执行分时电价。
二、电价执行类别变化
高压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7部分电价共同组成(综合损益分摊包含两部分,两部制电价客户含基本电费),其中各类别电价分时执行情况如下所示。
(1)执行分时的价格类型:
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
(2)不执行分时的价格类型:
输配电价、代理购电综合损益分摊标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中的0.5倍加价部分。
表1.各类电价执行分时变化表
电价名称 |
是否执行分时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代理购电价格 |
是 |
是 |
容量补偿电价 |
否 |
是 |
代理购电综合损益分摊标准 |
否 |
否 |
电度输配电价 |
是 |
否 |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否 |
否 |
基本电费 |
否 |
否 |
三、浮动比例变化
以平段为基础值,高峰时段上浮70%(原50%),低谷时段下浮70%(原50%),尖峰时段上浮100%(原80%),深谷时段下浮90%。
表2.价格浮动比例变化表

四、执行时段变化
(1)高压代理购电动态分时:
分时电价时段不再固定,将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全年每月(每季度)具体峰谷时段,并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12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当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及时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调整,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2023年动态分时执行时段已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国网山东电力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023年动态分时时段:
春(2-5月)、夏(6-8月)、秋(9-11月)、冬(12月、1月)四季,执行尖峰、峰、平、谷、深谷五个时段(其中,夏季不执行深谷时段),春季、秋季每日峰、谷、平时段为“5514”;冬季、夏季每日峰、谷、平时段为“6612”。尖峰、深谷时段原则上全年各不超过 1095 小时(全年时间的1/8)。全年均有尖峰时段,除6-8月份、新增深谷时段。具体时段划分如下所示。
冬季(12月、1月):平段为0点-10点、22点-24点(共12个小时);谷段为10点-16点(共6个小时),其中12点-14点为深谷;峰段为16点-22点(共6个小时),其中16点-19点为尖峰。
夏季(2-5月):平段为0点-2点、8点-16点、22点-24点(共12个小时);谷段为2点-8点(共6个小时);峰段为16点-22点(共6个小时),其中18点-22点为尖峰。
秋季(9-11月):平段为0点-10点、15点-16点、21点-24点(共14个小时);谷段为10点-15 点(共5个小时)其中11点-14点为深谷;峰段为16点-21点(共5个小时),其中17点-19点为尖峰。
春季(2-5月):平段为0点-10点、15点-17点、22点-24点(共14个小时);谷段为10点-15点(共5个小时)其中11点-14点为深谷;峰段为17点-22点(共5个小时),其中18点-20点为尖峰。
表3.2023年工商业动态分时季节及峰谷时段划分表

(2)低压代理购电普通分时:
继续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86号)规定执行,暂不执行尖峰、深谷。
特别注意:低压代理购电普通分时延续原分时时段,取消尖峰,但峰谷浮动比例与高压代理购电动态分时相同。
时段划分:平段为7点-9点、11点-12点、14点-15点、22-24点(共6个小时);谷段为0点-7点、12点-14点(共9个小时);峰段为9点-11点、15点-22点(共9个小时)。
表4.2023年工商业普通分时季节及峰谷时段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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